11月30日下午,浙江省民宗委召开“浙里宗教智治”应用全省贯通运行暨民宗数字化改革推进会,省民宗委副主任陈振华出席会议并讲话,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袁家军书记数字化改革最新讲话精神,介绍了“浙里宗教智治”应用场景建设情况;专题了听取民宗系统重点培育场景工作进展情况,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。
为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设立、建设和管理,根据国务院《宗教事务条例》《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》有关规定,结合我省实际,省民宗委研究修订了《浙江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》。
近日,浙江省民宗委根据《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》有关规定,结合浙江省实际,研究制定了《浙江省非通常宗教活动管理办法》(浙民宗发【2020】15号),为依法管理非通常宗教活动提供了依据。以下为《浙江省非通常宗教活动管理办法》全文。
《天津市宗教事务条例》已由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29日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。